各学院、处室:
2020年寒假时间为1月11日—2月20日,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坚持学习常态化的通知》(党发〔2019〕59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充分利用寒假期间开展好理论自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原原本本通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3.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
4.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5.认真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6.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
7.坚持利用“学习强国APP”强化理论武装。
二、有关要求
1.要聚焦主题。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静下心、坐下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2.要注重实效。注重运用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开展学习,克服形式主义,自觉写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名教职员工于开学后至少提交两篇心得体会(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
三、强化督导
各学院处室负责同志要认真部署、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学习。同时,要把组织和强化学习作为提升全校教职员工“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牢。开学后,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学院处室《学习强国》学习应用情况和学习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优秀心得体会分别在《JDB电子官网报》和沧州师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刊发和发布。
宣传部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