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暑假及假前工作的
通 知
党政办发【2014】6号
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市政府搞好河北省十四运开幕
式协调会议精神,经常委会研究,定于2014年7月13日至
8月9日放暑假,下学期于8月10日正式上班、8月11日
(星期一)开始上课。本学期临近结束,为做好假前及暑假
期间的有关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认真抓好本学期各项考试工作
教务处要对各科考试进行周密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配
合。大力提倡诚信考试,不论是对期末考试还是学生补考,
监考人员都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确保各项考试严格进行,
顺利完成。
二、认真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及对学生的假期管理工作
学生处要对学生离校做出合理安排,加强教育、严格管
理,努力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各有关院(系)要结合
各自的实际,积极做好在校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离校工作,
离校前要普遍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采取合理措施随时
掌握假期非毕业学生的动向和信息。
非毕业班学生应于8月10日(星期日)准时返校。学
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合理安排,确保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各院(系)务于8月11日上午将学生返校情况分别报
告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处汇总情况后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加班的申报工作
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加班工作,各有关部门请将假期
值班(加班)安排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7月8日(星期二)
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应按学校总值班
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信息畅通。
四、认真做好假期的相关工作
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休息与工作的关系,在做到劳逸结
合的同时,要根据学校2014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迎评促
建,认真谋划好下学期的工作。
暑假期间,为保证校园整洁和安全,除认真完成河北省
教育厅、沧州市教育局已经下达的培训任务外,各院(系)
部、处、室不再承接社会上的培训和考试任务。
下学期有课的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备课;实验
室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实验课的相关准备;学生处要
按要求做好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到录取现
场,确保录取工作不受外界干扰,有序进行;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中心假期要抓紧对校园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维
护;教务处要提前安排好下学期的课表、教材、教室及实验
室的相关工作;继续教育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
的要求做好假期的教育培训工作。
全校教职员工要在休假的同时,认真完成好学校党委布
置的暑假每人撰写一篇文章的作业,开学后请各院(系)部
处室收齐后务于8月13日报宣传部,凡未完成者请各部门
领导向党委逐一说明情况。
五、认真做好维稳、安保和卫生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倾听师生员工的呼声,积极主动地
做好工作协调、矛盾排查、梗阻疏通等工作,切实做好维护
稳定的各项工作。保卫处要合理安排假期校内的值班警卫,
强化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夜间
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和信息安全。
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卫生
清扫工作,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宣传教
育。
全体师生要切实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自觉维护学
校安定和社会稳定。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