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集中学习在图书大楼八楼会议室举行。会议深入学习《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并研究制定我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书记云电军,党委副书记王双库、姜忠明,党委常委、副校长高颖、周振平出席。
云电军强调,全校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位常委要围绕上级要求,对照“三清单”“四机制”认真研读,提出修改意见。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排查意识形态校园阵地管理漏洞。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发出师院好声音,讲好师院好故事,让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强劲。面对不正当舆情要敢于发声、及时发声、善于发声,做到关键时刻不失语、重大问题不缺位、舆论引导不失效,不断开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同时,要求党委宣传部、党政办、组织部等要对全校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提前做出安排。
党委宣传部部长赵振岗解读了我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政办公室、组织部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