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5月16日,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促进会在办公楼8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双库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指出,在清查工作中,要保时间、保质量、保责任。
王双库指出,遵照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清查领导小组,并于5月10日印发通知(校发[2016]46号),对清查国有资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学习宣传,认真领会。
王双库强调,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重点环节,如实填报信息,按期完成清查,确保工作质量。如在清查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错报相关数据,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后勤处处长、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印岐通报了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并明确了具体要求。
各院部处室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干部职员30多人参会。